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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06-07-20 点击数:425 |
近日从报上读到几篇关于转变干部作风的报道,说天津、河北、湖南一些县、乡干部实施“夜访制度”,利用晚上时间到村里与群众座谈,倾听意见解决问题,这一做法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笔者以为,这种“夜访制度”值得提倡。 当前,各级干部都在改进作风,都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但这也有一个实事求是的问题。农民兄弟往往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白天他们下地劳作,干部下到村里,即使与群众接触也会干扰他们的活计。所以,有些干部下乡只能是“村里转一转,干部家里串一串,中午吃顿饭,下午呆一会儿往回赶”。这种深入基层不仅实效会大打折扣,而且会助长形式主义歪风。而实施“夜访制度”,效果则不同。干部利用下班后的时间进村入户,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既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又利于群众真心实意地与你交流。 “夜访制度”之所以值得提倡,还在于眼下有些干部下班之后,忙于各种应酬,或对酒当歌,或打牌消遣,或走门子拉关系。在这种情形下,推行“夜访制度”,让干部适当牺牲点休息时间,去老百姓家走一走、看一看、坐一坐,不是大有助于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吗?! “晚上去哪儿?”这不是个人的生活情趣问题,而是与群众感情厚薄的问题。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但愿我们的党员干部能从这个角度来认识“夜访制度”,并以实际行动而有所作为。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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