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别“虚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02-12-13   点击数:117


据报道,某旅游区全年实际经济收入295万元,但年报上却是1595万元,虚增了1300万元,虚报达440.67%。某村仅有一个小小理发店和一个小吃部,经营十分不景气,年收入充其量不足1万元,但年报副业收入栏中却赫然填上了60万元,令人咋舌?
而像这样的年报,近年来并不少见。年初,上级下达了指标,签订了责任书,年底下级则会根据指标对照“量化”,即使实现不了,也“必须”“如数”向“上报”,因为领导要审核,完不成任务过不了关。于是,一些年报被注入了水,成了名副其实的“虚报”。
而这样做的结果,因统计不实,夸大了事实,不仅加重了农民的负担,而且往往引起误导,给决策造成失误;与此同时,“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层层加码,层层作假,使华而不实的不正之风蔓延滋长,长此以往,不仅是党政领导干部的形象受损,更会失去群众的信任。
“虚报”之风当刹!
窃以为,要防止和减少年报中的虚报浮夸现象,首先和重要的是,各级地方和部门的领导,要切实发扬党的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在订指标、下任务时要切合实际,“靠船下篙子”,量力而行,甚至留有余地,让下级干有目标、赶有奔头。各单位负责人在填写年报时,也应实事求是,丁是丁,卯是卯,既要报喜,更敢报忧。其次,要加强管理监督。有关部门对统计年报要加强审计,必要时对有关内容展开逐项实地调查,“打破砂锅问到底”,摸清来龙去脉,还历史本来面目,还年报以“清白”。同时,对于那些弄虚作假情节严重者,应根据有关法纪法规,进行严惩,直至摘掉乌纱,绳之以法,以儆效尤。
年关已到,年报在即,但愿虚假的年报不再出现。(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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