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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口前移 防治腐败--四论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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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03-03-03 点击数:96 |
在当前新的形势下,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继续推向深入,就必须要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和解决腐败问题。 我国正处在新旧体制转换的过程之中,体制、机制和制度等方面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这样那样一些漏洞,给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以可乘之机。这必然给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增加了艰巨性和复杂性。因此,在存在滋生腐败现象多方面复杂因素的情况下,反腐倡廉工作就不能“单方面作战”,而需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既要从严治标,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也要着力治本,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从源头上去预防和治理腐败。把治标与治本统一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进程中。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遏制乃至消除腐败。 坚持关口前移,首先要着眼防范,防微杜渐,注重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古人说:“道德当身,故不以物惑。”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使之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不断提升自身的精神境界,自觉做廉洁奉公的表率,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这从来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也是防范和减少消极腐败现象的治本措施。所以,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改进方式方法,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我们的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能顶得住各种诱惑,而且不断提高党性觉悟,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诚实践者。 坚持关口前移,必须从改革体制机制制度入手,把重点放在对权力制约、资金监控和干部任用的监督上。近年来,一些地方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三项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推动了反腐败治本工作的深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对源头防治腐败确有决定性意义。要针对可能或容易滋生腐败的源头性问题,研究提出防范和治理的对策。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在“三项制度”改革的规范、拓展、深化上下工夫,形成用制度规范领导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要坚持以发展党内民主促进人民民主的发展,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健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健全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医院、学校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都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总之是要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加强民主监督。 关口前移、源头防治腐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全局。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主管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集中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日常工作之中,把预防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法规和各项改革措施之中,不断提高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能,搞好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源头防治腐败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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