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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03-07-08 点击数:130 |
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人才意识。人才意识,本质上是一种大局意识。我们党提出的人才强国战略,确立了人才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宏观布局,制定并实施了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和规划措施。这就要求我们通过实践探索,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力争最大限度地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大局意识看人才,处处有人才;大局意识用人才,事事见人才。树立大局意识,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就会在合理流动中得到优化配置,人才强国战略就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人才意识,核心是一种责任意识。没有责任意识的用人,要么用非所才,要么才非所用。责任感越重,责任心越强的人,人才意识也越强烈。各级领导干部在人才上的责任意识,来自对党的忠诚和执政为民的高度统一,来自向党负责和向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来自最高纲领与基本纲领的有机结合。没有这种强烈的责任意识,就容易产生武大郎开店,比我高的莫来的心态;就容易形成平庸之辈尽得优势,有胆有识者难有大用的格局。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才会有爱才之心,识才之知,容才之量,用才之艺。 人才意识,关键是一种创新意识。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动力,是执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也是人才更替的基本途径。在人才问题上必须具有创新意识。人才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人才原本就是一个创新的过程。因而,人才没有终身制,人才更不能搞世袭制。必须从“能上能下”特别是“能下”方向寻找创新的途径,实现人才工作的战略突破。世界是多样的,经济是多样的,人才更具有多样性。只有承认这种多样性,才能真正有所创新。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正努力增强人才意识。只要我们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大力培养和破格提拔使用优秀人才,积极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就一定能造就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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